8月2日,國務院批復同意《蘇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正式公布,批復意見指出,《總體規劃》實施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
此外,認識、尊重和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統籌做好蘇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逐步把蘇州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和諧宜居、生態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批復意見要求,重視城鄉區域統籌發展,在《總體規劃》確定的2597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深化與上海市的協調發展,統籌推進蘇錫常都市圈建設,與周邊城市共同加強環太湖地區、大運河沿岸環境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和文化旅游協作。
此外,在合理控制城市規模方面,批復意見提出,到2020年,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36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380平方公里以內,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據悉,該批復意見還在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和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等方面做出了嚴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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