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于2017年9月26日在西安市閻良區中飛格蘭云天酒店開標,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并報招標人確定中標人,現公示如下:
一、中標基本情況:
招標人:西安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人聯系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閻良區西飛大道1號
招標編號:0730-176211010228/03
項目名稱:起重機
中標人名稱:法蘭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標金額:買方現場價(包含一切稅費)RMB 2,369,000.00
二、評標基本情況:
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要求,對有關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依法依規確定評審結果如下:
1)推薦1名中標候選人:
第一中標候選人:法蘭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評標價:RMB 2,369,000.00
2)其他投標人排序:
無
3)被確定為廢標的投標人名稱及原因:
河南衛華重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遞交的投標文件存在2項重要指標偏離招標文件要求。(1)招標文件第四部分條款*6.5要求:“近10年內在飛機部件或整機吊裝廠房有同類起重機工程應用不少于2個廠房的案例(含2個),提供已執行完成的合同文本或驗收等證明材料,且無不良記錄……”,該投標商投標文件中僅提供了1份符合要求的合同復印件,偏離招標文件要求。(2)招標文件第四部分第三項*7.1.5.5.3條要求:“起升機構具有雙制動裝置,當卷筒的電機和減速箱發生故障,出現異常下滑時,該裝置自動啟動。在投標文件中描述工作原理圖”,該投標商投標文件中未對相應工作原理圖進行描述,偏離招標文件要求。根據招標文件第三部分第四項第2條:“(1)招標文件中帶“*”的指標為重要指標,若不提供技術資料支持或不滿足者,將予以廢標……”,經評標委員會評議,對該投標廠商遞交文件的商務技術評議定為不合格,否決投標。
上海科輕起重機有限公司遞交的投標文件存在3項重要指標以及1項一般指標偏離招標文件要求。(1)招標文件第四部分第三項*6.5條要求:“……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型式試驗合格證、制造許可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復印件”,該投標商投標文件中未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型式試驗合格證,偏離招標文件要求。(2)招標文件第四部分第三項*18條要求:“投標文件中需提供《投標人廉潔自律承諾書》”,該投標商投標文件中未提供《投標人廉潔自律承諾書》,偏離招標文件要求。(3)招標文件第三部分完整性*13條要求:“投標文件應包含下述文件:……投標企業應提供開標日前3個月內其開立基本賬戶的銀行開具的銀行資信證明的原件或復印件,投標人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從基本賬戶匯出的投標保證金電匯憑證”,該投標商在其投標文件中未提供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以及從基本賬戶匯出的投標保證金電匯憑證,偏離招標文件要求。此外,該投標商所投方案付款方式以及第四部分條款7.1.5.5.4偏離招標文件要求。根據招標文件第三部分第四項第2條:“(1)招標文件中帶“*”的指標為重要指標,若不提供技術資料支持或不滿足者,將予以廢標……”,經評標委員會評議,對該投標廠商遞交文件的商務評議定為不合格,否決投標。
阿爾法起重機有限公司遞交的投標文件經評標委員會核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招標文件第四部分第三項*6.5條要求:“近10年內在飛機部件或整機吊裝廠房有同類起重機工程應用不少于2個廠房的案例(含2個),提供已執行完成的合同文本或驗收等證明材料,且無不良記錄……”,該投標商投標文件提供了一份與成都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于2016年簽訂的11臺雙梁起重機采購合同,合同編號為“司成品(16)-063”,評標委員會經與成都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核實,確認原合同標的物名稱及賣方單位名稱均與該廠商所提供的合同不符,且該投標商在現場答疑過程中無法給出合理解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48條規定:“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投標法第33條規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的行為:……(二)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以及第5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七)投標人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經評標委員會評議,否決該投標廠商投標。
公示時間: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0日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劉興楠 010-8489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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