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6萬元,成交!”6月8日上午,浙江省首塊農業經營性項目“標準地”成功掛牌出讓。日前,在安吉縣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遞鋪街道魯家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掛牌出讓693平方米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最終,安吉盈元家庭農場以33.6萬元拍得這塊土地38年的使用權,雙方當天簽訂了出讓協議。
隨著農業三產融合發展,越來越多鄉村新型服務業在浙江鄉村興起,農家樂、農事體驗、民宿等新業態不斷涌現。但是,新業態卻遭遇了發展瓶頸。“在現實中,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很難取得建設用地指標。”湖州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陳金侃介紹,用地難、用地貴制約了鄉村三產融合發展。
去年8月,湖州市出臺了保障農業產業融合項目建設“標準地”的指導意見,拿出200畝用地指標用于農業經營性項目“標準地”,各區縣政府按照1∶1配套保障,作為農業特色優勢產業為基礎
的休閑農業、農業科技服務、農產品營銷服務等一二三產融合發展項目建設用地。了解這一政策后,安吉盈元家庭農場馬上向魯家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提出了用地需求。
據了解,該農業經營性項目“標準地”是借用工業“標準地”概念衍生而來,也是帶著標準出讓——畝均農業“標準地”應投資50萬元以上、產值50萬元以上;吸納當地勞動力就業15人以上;帶動周邊農戶10戶以上等。此外,申請者必須是有一定實力的農業主體,是區縣級以上的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重點農業龍頭企業等。
“同區域內的商服用地每畝近百萬元。農業經營性項目‘標準地’出讓價格參照同區域工業用地基準地價,這減輕了我們農業主體的資金壓力。”安吉盈元家庭農場負責人朱仁元說。
據悉,農業經營性項目“標準地”使用的是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這意味著,村集體土地資產不減反增。截至目前,該市已為82個農業項目主體落實建設用地指標404.367畝。已盤活305.917畝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其中6.31畝是閑置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預計可助推76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增收4500多萬元。(來源:浙江日報記者徐坊許雅文通訊員韓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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