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在冶金生產中,天車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大量的原料、燃料、成品、半成品都要使用起重機械吊裝,生產設備的檢修與安裝就更離不開起重設備。據國家有關部門統計,冶金企業的起重設備所造成的傷害事故占各類傷害事故的30%左右,杜絕或減少起重傷害事故已是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課題。為了預防起重傷害事故、吸取事故教訓,杜絕同類事故的發生,現以我公司開坯分廠“9.10”起重傷害工亡事故為例,進行分析,提出預防對策。
二、“9.10”起重傷害工亡事故簡要經過
1998年9月10日,公司開坯分廠爐后料場切割鋼坯碼小垛,備料工孫××指揮天車將大垛鋼坯上切割好的鋼坯碼到爐后小垛上,所吊大垛鋼坯西側有一小垛鋼坯,相距很近,孫××站在大垛第三層探頭鋼坯上,背靠在小垛第六層鋼坯上指揮天車起吊,并未離開原站位,天車工未鳴鈴警示亦未拒絕指揮就起吊鋼坯,吊物晃動擠撞孫的腹部,致其受傷死亡。
三、事故調查
經過對“9.10”起重傷害工亡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現場勘查剖面圖見圖1。
由圖1可知,鋼坯型號為150mm2,大垛鋼坯西側有一小垛割好的鋼坯料,大垛高有七層,小垛高有九層,小垛與大垛底部最遠距離550mm,上部水平距離為800mm,事故現場地面東低西高,大垛第三層距地面高為420mm,小垛第六層距地面高為1400mm。事故當天,大垛第七層有十根東西向鋼坯為吊物,備料孫××負責指揮,掛吊指揮時站在大垛第三層鋼坯上,背靠在小垛第六層鋼坯,與其同崗位作業的互保、聯保人未提醒其撤離,天車工起吊時吊物晃動,且南風較大加大擺動幅度,致使吊物擠撞孫的腹部,致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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